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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楼隐性风险:三分天灾 七分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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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风险无处不在,例如“短斤少两”、面积缩水、质量不过关或者是货不对板、虚假广告、房屋开裂、渗水漏水等现象,这些“风险”基本上都是在明处,购房时仔细一点、或者找个专家、行业人士陪同购房,也许可以避免。但有些风险是消费者无论如何细心,还是难以避免的。
案例一:活人与死人、病人同居一楼,谁愿意?
某有名的大公司所开发的楼盘小区,前不久在该区现场,遭遇小区业主“围困”。主要原因是该小区的业主在最初购买楼房时,发展商所出示的小区规划图表明,该小区的配套医院规划将建在西区。事隔两年,发展商又将小区重新规划,将原来规划建在西区的医院改建在该住宅楼的二楼,因而引起业主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发展商擅改小区规划,不仅违反了当初的承诺,同时还对现有的生活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首先,医院作为一项特殊的服务配套设施,本身会产生很大的气味,影响住宅楼的空气;其次是医院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病人哭闹、死亡等现象,它将会严重地影响本住宅楼居民的心情和情绪。有业主气愤地说,让活人与死人、病人同居一楼,实在是当初购房时所想不到的一种情景。这些业主誓言,坚决保护家园,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让不良发展商得逞。
案例二:会所变写字楼,看你愁不愁?
在住宅越来越讲生态环境的人性化居住时代里,楼盘小区的会所被称为是业主的公共客厅,许多发展商在建楼时几乎都要考虑建会所。小区是否有会所,也是消费者买楼时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会所成了发展商卖楼时的一个闪光的卖点。
在天河某小区的业主做梦也没有想,曾被发展商用来作为楼盘卖点之一的会所,在业主顺利入住之后,一夜之间,小区的会所竟然被发展商出租给一家公司作为办公用地。会所变成写字楼,业主们的业余生活自然少了很多精彩,愤怒的业主们受不了,坚决要求发展商兑现当初的规划与承诺,将会所归还小区业主,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打官司成了小区业主维权的唯一的选择。
案例三:楼盘不升值,怪谁?
时下许多发展商在卖楼时,无不强调,该楼盘具有很强的升值潜力,你今天不买,也许明天就涨价了……然后是讲一大通该楼盘升值的理由和原因,说得你从动心了,最后你怀着对该物业升值潜力的美好愿望,迁入新居。
某公寓的业主们1998年购楼,1999年入住,2000年该小区的开发商又在旁边建了一栋新公寓,新一期所开发的房子比前一期的房子,其项目标准更高,性能更好,户型也比前一期的科学,造型也更有艺术品位,而价格却比前一期的便宜许多,前后两期的房价每平方米几乎相差一千元。许多业主心理便有些不平衡了,似乎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同住一个小区,房子比别人差,每月供楼款却比别人多,是不划算!于是他们找发展商商议,希望以免交物业管理费等一些手段来挽回该物业贬值的一些损失,以尽可能地找回一点补偿,结果当然是没有下文。
案例四:东边日头西边雨,看你气不气?
物业管理,是商品房出售之后的一种有偿服务。一般情况下,除特殊服务之外,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基本上是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的价格来统一计算的。
某小区的业主在购房前也曾问到物业管理的费用,入住之后,小区的物业管业费也还是按当初的承诺来收取。但是,后来业主发现物业管理费用里而有一部分是在为他人作嫁衣。原来,该小区东边居住的业主,是该项目开发公司里的员工,他们每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只象征性地收几毛钱,而西边商品房的业主们,每平方米的物理管理费是东边业主的三、四倍!同在一个小区,享受一样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凭什么他们那边的服务费要分摊在我们这些商品房业主身上?业主们被激怒了,找发展商讨说法,发展商解释说,东边的业主是公司员工,降低他们的物业管理费是公司给员工的一项福利,他们这边的物业费用由本公司来承担,而不是分摊在你们身上。西边的业主当然不信,他们采取的方式是,拒交物业管理费,但拒交之后,就是停水断电……东边日头西边雨,这样的小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哪能不受气?
有人认为,购房既是一种消费行为,又是一种投资行为,有赚的也有赔的,其风险有如股票。原以为这只是市场行为,非人力所不能及,但透过房地产纠纷中的种种陷阱与风险,现实中确实令消费者防不胜防。明里暗里,既使是具有“天眼通”的“特异功能”者,也未尝不走“背运”,在这些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的地产纠纷中,除了敬告消费者楼市有风险,买房须慎重之外,同时呼吁有关方面要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使房地产市场进入自律、诚信的“唯美”时代,减少纠纷和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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