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写意生活 > 温馨家居 > 家居故事 > 文章内容 |
|
工薪族声音:关注购房困难群体
|
作了一年的房展会热心参与者之后,我决定近期再也不参加这种活动了。所见所闻让我时常禁不住由衷地感叹,适合自己购买的住房至今还没有开发出来,或者说,我的收入还没有达到买得起住房的水平。相信许多人和我有同感。实行了“住房分配货币化”之后,房子距离自己似乎更远了。
住房制度改革本应使房子离我们越来越近,可为什么工薪阶层仍然难以实现基本住房消费需求呢?其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已经实行的房改措施并没有做到真正的市场化,而房地产业的投资和住宅建设以及消费环节却已经有了较高的市场化程度。由于房改措施与市场化分配机制的不衔接,分到住房和未分到住房两种情况下的处境截然不同。前者因分到住房,也便买得起实行了商品化的原公有住房,甚至还可以额外获得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后者因未分到住房,也就没有机会购买商品化的原公有住房,因补贴微薄和工资水平低,甚至没有办法获得去市场购房的贷款。而房地产开发商们出于商业经营的考虑,必然主要把眼光瞄准那些已经获得房改房产权,又获得一定的补贴,且急于改善居住条件的人。除了其他先富起来的人之外,这部分人最具有购买实力。房产市场供大于求的部分原因就在于此。
房改中的困难群体虽然小有积蓄,但要购房置业仍财力不济。因现在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肯定也无法获得抵押贷款。房改后虽有补贴,但实在是杯水车薪,一时还难以应付按揭房贷。
一九八九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在研究贫困与饥荒和作为自由的发展时曾指出,交换权利不仅依赖于市场交换,而且还依赖于国家所提供的社会保障。借鉴他的理论,我认为,一个健全的社会需要建立一种机制,通过公共机构确保每一个人的居住权。这一权利不仅包括在特殊情况下的住房救助措施,而且还包括通过社会保险和就业保障来实现较长远的居住权利安排。前者主要是住房公共政策中的社会保障措施,后者主要是指政府对用于满足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交换权利的保障,以及促进个人住房资产形成的政策安排。总的来说,面对社会中无法满足基本住房消费的困难群体,我们要做的事情不仅是保证“住房供给”,而且要保证他们“居住权”的满足。
培育和保护老百姓的住房购买力是房改的应有之义。为此,要关注房改中的弱势群体,充分保障他们的居住权益。要通过进一步深化“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改革,使他们能够尽快圆购房梦,拥有一个自己的温馨空间。 |
【发表评论】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
相关链接:
·爱房子难不爱更难 ·缘来是缘:和异性合租的两个月 ·老公如同那只“流氓兔”:) ·我竟买了一套出租过的样板房 ·缘分妙不可言,意外合租我爱上了她 ·牵牵我的手好吗--和我合租的人? ·同居密友: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真实地活着 ·我可真是受尽了合租的折磨 ·异性合租的酸甜苦辣 ·“同居”女孩竟是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