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最低工资,不少企业和劳动者都认为企业发到个人手中的钱加起来只要不少于本年度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即可,其实并非如此,有不少项目虽然企业也发放给了个人,却不是最低工资应计算的范围。《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市政府第25号令)第六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各项收入。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按企业的规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
一、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二、奖金: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及其他奖金;三、补贴:包括自1979年以来历次实行的各种价格补贴及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等;四、私营企业、雇工个体工商户等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性货币收入。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是指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