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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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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商品住宅,有的是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有的是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不管是那种合同,都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日期。 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资金、工程等原因,常常不能按时交房使用,因此,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上写明违约责任,延期交房时,如无不可抗力的原因,可以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如果签订的是商品房销售合同,这时,开发商的工程已全部竣工,各种手续已验完备,一般不会发生延期交房的问题。购房时,应确信开发商已领取房地产权证,但是,也必须在合同上写明交房日期和如延期应承担违约责任,延期交房时,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同开发商和购房者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开发商按合同规定的日期通知买房人领取钥匙入住新居开始装修,这仅仅是将房屋交付给买房人使用,而房地产的权利尚未转移,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房地产权利转移的日期,以房地产资质机构受理买房人过户申请的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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