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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费儿告母亲 孩子多大算独立?(图)



点击查看原图  大学生为学费告母亲 孩子多大算独立?

  今年20岁的首都医科大学大一学生陶某把自己的母亲告上了法庭,就为索要上大学的学费。生平第一次进法院的陶某告诉记者,他是稀里糊涂地当了原告。目前,陶某已经撤诉。

  这对看似“反目成仇”的母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并没有互相指责、埋怨。是什么原因导致这对母子走进这场情与法的争斗?子告母是否大逆不道?孩子养到何时才算成人?

  今年1月28日,陶某在法院了解到,根据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父母对上大学的子女并无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稀里糊涂和母亲打官司的陶某要求撤回诉讼。这场官司使母子双方伤痕累累。

  由于陶某的父母因为经济原因长期不和,陶某是在父母不断升级的家庭内战中长大的,为了离婚,陶某的父母去了四次法院,但都由于经济原因没有离成。去年,矛盾激化。起初,父母分居,去年10月,陶母从家中搬出去,开始到处在亲友家中借宿。为了不影响陶某学习,他父母的争吵、打架一般都避开陶某,但陶某每次回到家中都能感觉出来。陶某说,初三以后知道了父母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以前是不明白,现在明白了,但不介入,因为陶某的父母经常在陶某的面前指责对方的不是。“他们早应该离婚了,长痛不如短痛。”陶某非常平静地告诉记者。

  陶某实在记不清在起诉书上签字的日期了,他说,那天,父亲让我在起诉书上签字,当时以为是书面向母亲索要学费,于是就签了,后来才知道是和母亲打官司,我已经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后果了,我把我的妈妈告了。在这份诉讼书中,陶某要求母亲一次性支付7200元学费的3000元,同时每月再给他400元,或毕业前每年为他贷款5000元。陶某的家境贫困,父亲没有工作,母亲吕某5年前下岗,后又到公交公司当售票员。学费问题成了这场母子官司的导火索,经过此次事件后,陶某变得有点麻木、有点颓废,家住北京的陶某,寒假是在学校的宿舍度过的。记者问他:“寒假回过家吗?”他冷冷地回答:“回家只看我奶奶和姥姥。”同时他告诉记者,以前是踌躇满志,经过这件事以后,干什么事都无精打采,变得心灰意冷。

  ■交锋一:

  子告母是否大逆不道

  中国是传统的礼仪之邦,父母抚养子女上大学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而陶某因上大学的费用状告亲生母亲吕某,是否有点“大逆不道”?记者在对吕某近两个小时的采访中,先后四次提起这个问题,想不到,吕某没有表现得义愤填膺,反而笑记者“迂腐”。吕某是今年1月10日接到法院传票的,当得知是儿子把自己告了后,并不吃惊。她说:“现在社会发展这么快,人们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尤其是现在的家庭矛盾越来越突出,而我们家的矛盾又太突出了一些,有些家庭的矛盾不通过法律是说不清楚的,这没有什么莫名其妙的,现在,亲人之间打官司的不是很多吗?再说,儿子已经是成人了,在这件事上,他应该起诉,他有权利寻求法律保护,我也在寻求法律保护,就看法律是支持他还是支持我。”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抛开这件案子,子告母就大逆不道的观念早该摈弃了,只要存在责任和义务,就应该起诉,因为这是维护权利的最好手段,这种方式值得鼓励。北京师范大学赵忠心教授也认为孩子状告父母是好事,说明现代青年具有较强的维权意识,“我一直在关注这种事件,但是在我的记忆中,孩子告父母从来没有告下来的。与国外的比较中,有两点必须关注。在国外,孩子一出生,国家就开始抚养,孩子上学的费用也几乎是国家出。而在中国,孩子成长和培养的费用则几乎是父母承担。另外,在国外人的观念中孩子一出生就是属于国家的,家长是替国家抚养和教育孩子,而在国内,孩子则是父母的。尽管法律上规定,孩子年满18周岁就应该自立自理的,但是事实上孩子却是自立自理不了,孩子没有工作,经济上就根本没法独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专家对此事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这场官司看似是责任与义务的纠纷,但被告与原告是母子关系,而且原告也并非是未成年人,实际上,这场官司瓦解了母子间的亲情关系,使母子形成了紧张的对峙,这件事不仅伤害了母子双方的感情,更重要的是,这件事伤害了更多人的感情,母子之间血脉相连的亲情就因为家庭摩擦而随便瓦解,是不是显得我们的社会太冷酷了,不要过多地关注这件事谁对谁错,要充分认识到这件事给我们带来的负面影响,此事并不值得效仿。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沈杰博士对此分析说,现代社会的发展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理性化程度的提高。如果从社会来说,社会的规则、法制、制度建设和完善是理性化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养成遵行规则包括制度、道德、法律等意识和素养的提高是个人理性化提高的重要表现。我们生活世界的理性化程度提高,可能带来这样的表现,人们做事行为比较明智、有教养、文明和成熟,这样会促进社会生活的有序。在这个前提下,孩子状告家长这种事件的发生说明两辈人都没有达到理性化程度。首先,对于父母来说,即便是情感有问题,这也属于夫妻生活领域,不应该把夫妻矛盾情绪外化为对孩子的对待和处理上。从心理上分析,孩子是夫妻感情的结晶,不能因为夫妻感情破裂了,就把孩子排斥在感情容纳的范围内,这是不理性化的表现。父母把个人的情感与抚养孩子的义务只有严格地区分开,才是理性化的表现。父母情绪化处理对孩子的抚养是相当不理性的。其次,孩子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父母纠纷给自己带来的伤害,看起来是理性化的,实际仍然是孩子非理性化的一种表现。因为,在他的意识中存在素养缺陷。因为国家有法律规定,18岁以前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18岁以后从法律上讲,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但是在目前,因为社会文化、传统和习俗等原因对于抚养孩子中国社会仍然保持着一种人情模式,就是即便孩子成人,父母在某种程度上也要承担着抚养子女的责任。孩子片面地理解了他目前所享有的权利。这也是当代青年过于注重自我权利而忽视自身义务的一种表现。

  ■交锋二:

  子女上大学父母可不可以不给钱

  子女上大学,父母可以拒绝提供费用,听起来不合情理,但这是合法的,吕某在法律的保护下,才不至于在这场情与法的争斗中一败涂地。在陶某递交诉状的10天后,《最高人民法院新婚姻法首部司法解释》出台施行,将《婚姻法》的第21条解释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华炜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认为,子女成年后,父母没有法定强制性的义务,可以不给子女提供抚养费,给不给,给多少,根据父母的能力和意愿而定。但父母培养子女上大学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有能力,应该给。

  吕某告诉记者,儿子考上了大学,圆了她的梦,如果她有能力,为什么不供养?可她确实没有这种经济能力,年龄越来越大,工资没有保障,现在又没有固定的住处,没法支付儿子的这笔学费。据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介绍,中心有许多关于不支付抚养费的案件,有很多是因为家庭贫穷而不是有钱不给。

  “儿子上大学,费用不是给不给的问题,而是怎么给,孩子是我的希望,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儿子读完大学,这个问题不值得探讨。”已经离异并单独抚养一男孩的何女士非常干脆地告诉记者。其他接受采访的两位已为人母的女士均表示,如果有能力,肯定会供养孩子上大学,但绝对不会发生有能力而拒绝提供费用的事。儿子已经读大二的李晓丽女士对此事的看法与前三位女士有所不同,她认为,有能力而不支付,她办不到,但应该让儿子学学这条司法解释,给他敲敲警钟,使他明白,依赖父母过时了。

  北京师范大学赵忠心教授对孩子上学打工挣钱持不赞同态度。“作为一个大学教师,我不主张大学生打工,因为他们要读的书太多了,我不希望学生们因为要打工就都成了挂名大学生。”

  ■交锋三:

  孩子养到何时才算成人

  未成年人因抚养费状告父母的官司并不少见,但已成年的大学生状告母亲,索要学费却较为罕见。现代社会家庭破裂的越来越多,以后像陶某这样的大学生会越来越多,透过陶某状告母亲一事引发出一个深刻的思考:孩子抚养到多大才算成人?

  北京慧源心理与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肖峰指出,目前大学生缺乏自立、依赖性强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孩子告父母则把这种现象通过一个极端的例子表现出来。在青少年这种习以为常的现象中我们应该反思我们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是否恰当。在目前情况下,许多大学生的生存素质太差,生存能力缺乏。在他们的头脑里父母给安排好上学,上学后父母再给安排一个好的工作成了他们生存的惟一出路。目前,虽然我们一再强调素质教育,也一直在培养学生的自食其力的能力,但却没有提供相应的机会。

  记者还了解到,多数父母在供养孩子上大学,甚至读研问题上,即使没有能力也会东拼西凑。社会学家认为,这和我们的生活习惯有关,这种抚养孩子的观念是有问题的,父母法定的责任不存在以后,还要不要继续殚精竭虑地全力供养,这是值得探讨的。大学生成年之后,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可以打工养活自己,而不应该完全依赖父母。

  李晓丽女士给记者讲了这么一件事,以前,李女士的家中接待过一位日本的客人,这位日本客人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大学,一个在上高中,家里只为其担负简单的生活费,学费和零花全靠自己打工挣钱。李女士认为,孩子一旦成年之后,就应该鼓励他独立,即使我有能力,也不给孩子任何物质的承诺,逼迫他去打工,让他知道挣钱是多么的不容易,也能使他较充分地接触社会,当父母的也要人为地给孩子制造生存的压力,从而使他能尽快地脱离父母。孩子成年后,就不应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什么是人才,学会生存是最根本的,孩子成年后还由父母全力供养,对他的成长并没有多少积极的促进作用。

  赵忠心教授介绍,在国外确实有些家庭孩子年满18周岁后就不管了,这样的好处尽管很明显,但是负面作用也很大。家长不出教育费,孩子就不会听父母的管教,而在心理、社会适应等方面还不成熟的孩子很容易摆脱父母的监护走向犯罪。国外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在某种程度上跟父母过早地放弃管教有关。另外还存在其他方面的隐患。

  作为与陶某同年入学的中国农业大学学生张东告诉记者,自己从考上大学的那一天起,就觉得自己完全是一个成人而不是一个纯粹的学生了。他说:“我出生于农村家庭,可能由于家庭的贫困,我很早就知道父母生活的艰辛。去年考上大学的学费一半是父母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的。看着父母东奔西跑地为我上学借钱,我心里很难受。我觉得我应该替父母分忧了。所以一到学校,听说可以贷款上学,我立即就办理了相关手续。”谈到陶某因为母亲不给交上大学的费用而将母亲告上法庭一事,张东则对此觉得很可笑,“如果因为家里穷,父母给我交不起上大学的费用,我是不会将父母告上法庭的。我最可能做的是自己去借钱或者辍学。”

  ■母子心灵实录

  吕某:我不恨儿子

  想不到人到中年之后感情上遭受如此重创,更想不到压力竟是来自我的亲人。我现在是一无所有了,我没有办法,只有选择坚强地活着,可我从来也不恨我的儿子,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告我,我一直都在忍,减少对他的伤害,可还是伤害了他,我和儿子之间没有什么矛盾。将来他会不会赡养我,全凭他的良心了。

  陶某:我想和我妈生活在一起

  我不恨我妈,我没有理由埋怨她,本身就是我不太对,她的能力有限,也看得出来她浑身都是病。以后我想和我妈生活在一起,能照顾她,我以后也不想轰轰烈烈了,手头富裕点,给我妈买点吃的。我很了解我妈,她其实过得挺苦的,她正派,勤快,能吃苦,可现在,她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即使有钱不给,我也是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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