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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妙语vs网络现象之李寻欢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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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和网络是不分家的。除了上网,闲暇之时也常阅读古龙的小说,于是常常折服于古龙那些精辟的话语,也常把那些妙语和网络联想到一起。古龙的这些妙语跟网络种种现象对比一番,更是给网络增添了别致的情趣。
猎物与追兵
李寻欢笑了笑:“我看他也不是走不快,只不过是不肯浪费体力而已,你看过一匹狼在雪地上走路吗?假如前面没有它的猎物,后面又没有追兵,它一定不肯走快的,因为它觉得光将力气用在走路上,未免太可惜了。”
说到走路和速度,我们很容易就会联想到网络发展的速度,网络之所以要“走”得快,甚至不顾一切地向前发展追求着前进的速度,是因为有着“猎物”和“追兵”。网费下调,是因为前面有着“猎物”,群雄混战宽带,同样是因为前面有着“猎物”和后面有着“追兵”。可是网络在不顾一切追求速度的同时,却常常忘记了保留“体力”的问题,网络应该明白最主要的体力不应该花在“赶路”上,而应该花在“赶路”以后的搏斗中。
发烧的网络
李寻欢:“一年?一年恐怕不够。”他缓缓接着道:“你天资不错,剑法也不弱,只可惜心气太浮,是以出剑乱而不纯,急而不厉,而且太躁求功,是以一旦遇着比你强的对手,你自己先就乱了,其实你若沉得住气,今日也未必不能伤我。”
心气浮躁大概是当前网络的通病,网站和网络人急于求功,从而导致了网络一片繁荣的假象。我们可以看见网络公司在不停地并购、烧钱、上市、倒闭,以及企业政府一窝蜂地急着上网急着求得在网络上的一片天空。而网络人本身大到CEO小到大大小小的网虫,也多半没有认真冷静地分析网络和经营网络。于是在这样沉不住气的情况下网络呈现出一片混乱的繁荣。
版权的忽略
李寻欢悠然道:“不错,李某轻功既不低,出手也不慢,梅花盗重现江湖,也正是李某再度入关的时候,李寻欢若不是梅花盗,那才是怪事一件。”
那样的年代那样的世界里当然是没有法律可言,而时下网络法律还是那么地稚嫩和不健全。网络安全得不到保障,“盗稿以互联网的名义”也在轰轰烈烈地进行。前不久一自由撰稿人状告某网络媒体败诉后,一家报社竟然这样评论:“其一网名不能说明就是你自己;其二电子邮件是可以修改的,不能作为证据”,听听这样堂皇的理由,多么像那个年代那个世界里李寻欢的悲哀。
英雄出少年
李寻欢:“一点不错,只要你肯将出凤头的事都让给这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会认为你少年老成,是个可造之才,再过个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你成名了。”
如果那个年代也像这个网络时代就好了,网络时代不必要再这样循规蹈矩,李寻欢也就不会有那样的悲哀和无奈。君不见丁三石出道的第一年就像爆发户一样赚了一百万,君不见多少网络神童、IT青年意气奋发,君不见柳志传把年轻有为的杨元庆扶上台来激流勇退。英雄出少年,是网络时代每个人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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