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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卖药走江湖--说说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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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看的书多,但其中真喜欢的好象很少,而且看的兴趣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呈下滑的抛物线,到现在已经越来越拿不动书了。所以有时候很怀念小时候,从开始认字的《中国儿童》以至大一点的《少年文艺》,几乎每期都象宝贝一样认真阅读。大规模看杂书始于中学。说杂书,象我这一代的人大概都免不了王朔所谓的四大俗中的两个:琼瑶和金庸。这两个人的书,尤其是后者,在人群中普及的广度和深度,大概没人能及了。后来我想是因为他们的书主题便吸引人,就像电影“本能”里面说的,爱情和政治或曰性和暴力,永远是大家最百看不厌的。王朔,这个当兵卖药能说会道山中无老虎遂使竖子成名的传奇人物的作品中,就集中写了这两方面的内容。
最早听说王还是上中学的时候,一个同学绘声绘色地告诉我说他看了一个特神的故事:一个劳改犯前后和两个女孩,经历离奇相似。后来我在书店碰见了那本青年作家文丛之一的《空中小姐》,其中就收了所谓特神的《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我当时就买了,回去看得爱不释手。想想也容易理解,对十几岁的少年人来说,再没有什么比打架和恋爱更让人兴奋的话题了。谁要说他天生就光喜欢看书写字,讨厌和异性在一起或是不爱旁观头破血流的争斗场面是瞎掰,只要正常的人都好这两口。《海水火焰》里面就不仅有恋爱,还很快就上了床,真让人羡慕;当然也有打架,动刀动枪的,惊心动魄呀。而且难能可贵的是,王对文字的驾驭能力使这些本来是下三滥的故事显得都有点英雄儿女的味道。这种本领不是每个人都有的,甚至我觉得可以说谁要是能达到这个水平就颇具高度了。换句俗话说,这叫当了婊子又能立牌坊。不是么?谁不想既痛快地奸杀抢掠又大义凛然呢?
王朔的书我买了好几本,比如《过把瘾就死》和《玩的就是心跳》,都留到了现在。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除了念英语,就整天再捧着他的小说看。象《动物凶猛》和《许爷》之类的不知翻了多少遍,几乎都熟了,很多句子能脱口而出。记得上大学时,宿舍里有个同好,聊起王,就很兴奋,熄了灯还比赛着讲那些小说中各自认为是经典的地方。一些比喻句引起了大家的共鸣,比如说不小心让别人受孕就像“当街摔个马趴,一定要若无其事地站起来走开”、谈恋爱是“喜欢一道菜并不意味着要留下来当厨师”、女朋友被跑了是“像一个勤俭的豹子的猎物让别人偷走了”、生活不检点的女人是“联合国呲熬的”。一个不谙其道的同学问什么是“呲熬”,我们就告诉他“呲熬”就是“操”,然后乐不可支。
一段时间里,我私下认为他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作家,还说过他是给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坛画上句号的人物。这种感觉是真心实意的,完全不受别人影响,没有人告诉过我说他是“著名的”谁谁来自哪个山头有多么的威风八面。就是一翻,看见文字吸引人,就喜欢了。说得肉麻一点,就像情窦初开时遇见了情投意合的人,理由是简单的,投入是真诚的。而且是先入为主,就像以后再遇见更好的也会固执地认为初恋情人最可爱;爱屋及乌,即便他写出来狗屎一样的东西,也觉得值得一闻。
现在回头看一看,说他是“经典”、“大师”什么的有点过份。连他自己都说过,“光凭一些短篇和杂文是战不住脚的。”攻击鲁迅不小心把自己的短处也露了出来:他就那么几个中篇拿得出手。况且这些词在我们的文化中也有特殊的意义,只有那些盖棺定论,经过上层建筑认可的才有资格用,民间则不允许私立雕像。然而把他等同于流行作家也有失公允,他的作品中有时代背景,有爱情,有争夺,换言之有生活,《战争与和平》当然长了一些,人物层次高了一些,但我个人以为,那个思路是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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