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女友打来电话哭道:“爱了半天,一直希望他能娶我,可是他却说我是他的红颜知已!”
我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女友和丈夫形同陌路,两个人一直在讨论离婚。半年前,女友和一名博士共坠爱河。女友是那种传统的人,认为爱一个人一定要地长天久地嫁给他;博士是有家室的男人,他说妻子不肯离婚,而他自己也舍不得孩子。
两个人的甜蜜就有了阴影,女友一会儿陶醉在爱情的幸福中,一会又对博士大喊大叫。因为博士总是温柔如一,所以女友每次都破涕为笑。而这一次,女友再一次对博士说决不做他的情人时,博士沉默了好一会儿说:“你不是我的情人。”“那我是你的什么人?二奶?第三者?!”博士幽幽地答:“你是我的红颜知已。”
女友在电话里愤愤地对我说:“什么叫红颜知已?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心灵默契相爱相知,但他们却不能如愿地结为夫妻———因为当时的环境使得离婚比登天还难。这‘当时’据我所知有两个,一是旧社会,二是文革时期。旧社会婚姻被父母管着,文人只好跑到青楼里找红颜知己;文革时婚姻被政治管着,一离婚就成了作风不好的败类。但现在,还有什么东西能阻挡一个人离婚?除非他自己根本不想离!”
“真爱一个人自然希望和她厮守终生。如果我20岁,一个男人说我很爱你但不能娶你,我对他的爱情会深信不疑;但现在,当一个男人找出种种理由不和我结婚时,我知道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他爱得不够深!所谓爱你爱到嫁给你,不想嫁便不是真爱!”“说情人是红颜知已的男人很虚伪,他一边和她保持着违背伦理的情人关系,一边故作高雅地说:‘你是我的红颜知已!’呸!这种人连正视自己的勇气都没有,是最标准的懦夫!”
我想了想说:“你的离婚手续办清了吗?”女友说还没有。我说:“你先生可是给了你名分,给了你婚姻,又怎么样?还不是不幸福?”“那是因为没有爱情。”我长叹一声说:“结婚之初,你们也是爱得死去活来的;你又怎么能保证,你和博士结婚后仍然能恩爱如初呢?并不是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婚姻在客观上使得两个人的距离太近了,没有了距离也就没有了宽容和尊重;太近的距离很容易把人逼成或惯成小人。再说,我一向认为,恋爱时男人是西装绅士,女人是长裙淑女,而一旦结婚,两个人共处一室都换成了睡衣,似乎都不大认识对方了。红颜知己,只要不结婚,女人永远是红颜,而一结了婚红颜就有可能变成黑颜。”
女友在电话那端怔了好一会儿说:“那我怎么办?”我说:“爱你爱到嫁给你是人生美的极致,而红颜知已也是人生的一种美丽。安心地享受并珍惜它吧,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不是婚姻,而是心与心的默契。婚姻只是获得幸福的手段,而心与心的默契、爱情的幸福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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